陈远志 张晓霞 /文
近日,泌阳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根据群众举报,在泌阳县花园街道办事处禹庄村河道里,查获两起非法捕捞案件。春水暖,鱼产卵。此时正是鱼儿产卵、孵化的时期,一些不法分子却采取电鱼、炸鱼、毒鱼等极端方式,给鱼类繁殖带来极大伤害,并严重破坏河道生态环境。接到举报,农业执法大队长魏正伟带领队员迅速赶到现场,在泌阳县公安局花园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将正在电鱼的谭某、尚某抓获。现场共缴获捕鱼船2艘,渔船电动推进器1台、逆变电源(打鱼器)2台,电池5组,变压器1台、增氧机1台和抄网、渔网、下水裤、水桶等作案工具,缴获渔获物6.5公斤。据悉,自3月1日起,驻马店市开始2020年的禁渔期,禁渔期限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期内,全市辖区内所有河道、水库等天然水域禁止所有捕捞作业,连人工养殖的经济鱼类需要捕捞的,都须报经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备案。而使用电鱼、炸鱼、毒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更是被常年禁止!禁渔期间,农业农村部门将采取定时与不定时、昼夜巡查、驻点蹲守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根据《刑法》和《渔业法》的相关规定,无论鱼获多少,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方法或者工具进行捕鱼,一经查获,除没收工具及渔获物并给予罚款外,情节严重的,还要以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泌阳县农业农村局依法将上述两起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编辑:吴庆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