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zwwj126.com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站点首页 | 视频播报 | 道德视线 | 法制楷模 | 三农在线 | 以案说法 | 热点追踪 | 文化品质 | 道德讲堂 | 民生聚焦 | 律师论坛 | 劳动法典
图片资讯 | 爱心奉献 | 政策法规 | 普法维权 | 专题报道 | 教育印象 | 科技发明 | 艺术人生 | 廉政前沿 | 城市记忆 | 乡村风情 | 联系我们
警钟长鸣 | 地方动态 | 食品卫生 | 乡村振兴 | 庭审现场 | 财税金融 | 企 业 | 环 保 | 城 建 | 房产 | 旅游 | 交通 | 汽车 | 文娱 | 体育
 您现在的位置: 道德与法律 >> 本报专题 >> 道德讲堂 >> 正文
 
公安部:县级公安机关可进行强制吸毒检测
日期: 2009/10/15 20:07:47 来源: 本站原创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中新网10月15日电 中国公安部网站今日公布《吸毒检测程序规定》,根据规定,被检测人员若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对其进行强制检测。

  2009年7月28日,《吸毒检测程序规定》经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日前签署命令发布该规定,并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吸毒检测是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生物医学检测,为公安机关认定吸毒行为提供科学依据的活动。

  吸毒检测的对象,包括涉嫌吸毒的人员,被决定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被公安机关责令接受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的人员,以及戒毒康复场所内的戒毒康复人员。

  检测样本为采集的被检测人员的尿液、血液或者毛发等生物样本。

  规定明确,公安机关采集、送检、检测样本,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采集女性被检测人尿液检测样本,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采集的检测样本经现场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当分别保存在A、B两个样本专用器材中并编号,由采集人和被采集人共同签字封存,在低温条件下保存,保存期为两个月。

  规定指出,被检测人对现场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被告知检测结果之日起的三日内,向现场检测的公安机关提出实验室检测申请。

  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实验室检测申请后的三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进行实验室检测的决定,并将结果告知被检测人。

[1]

 
   热点文章
 文化中国行丨贾湖骨笛:传承八千年
 最近天气太热?这儿有一份河南避暑
 大美桐柏山·生态淮河源
 花都开好了!云台山问你来不来?
 盘古在此开天,伏羲在此画卦,梁祝
 中原千年风华凝萃!河南十大必游胜
 荥阳的春天是粉红色——2025河南·
 “春分踏青颍水春耕”:登封石道乡
 郑州慈善总会开展“幸福家园”村社
 郑州中牟:“幻乐之城”开启文旅盛
 河南兰考三义寨乡:健身角“动”起
 河南兰考县举办“共富工坊”手工编
 河南荥阳市局(分公司)开展助农志
 河南沁阳实施“村校联建”助力乡村
 河南新野:“三结合”让“好声音”
 党的二十大三中全会精神(政策速览

   推荐文章
 为了更美好的世界 ——习近平的天下
 汝南县金铺镇开展“植树造林共建绿
 【党史在正阳】县委统战部:“学习
 "974牧童加油站"我们又来了
 正阳县平安建设、信访稳定和政府目
 新蔡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刘雪
 河南省广播电视台道德与法律栏目组
 正阳花生机械在全国农机展会上人气
 舞钢市入选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
 刘艳丽一行深入部分乡镇调研指导工
 【时政】吴文立到正阳县调研农村和
 新蔡县禁毒协会--浪漫百花文艺旅游
 用“税务匠心”践行从税初心
 市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刘艳丽为全
 河南舞钢:大篷车进校园让留守儿童
 西峡县环卫局领导一行看望慰问爱心
     图片新闻

【党史在正阳】县委统

冰上职业艺术学校校长

新蔡县政府副县长、公

时代标杆--吴庆展
版权所有 2008-2023道德与法律全媒体 网址:www.wl163.cn www.zwwj126.com 邮箱:daode2008@126.com 编审:15038010866@163.com
主管:国家工信部 ICP备20012307号-1 承办:河南广播电视台《道德与法律·庆展访谈》栏目 咨询热线 15038010866 0371-60935110